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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收到一面写有“为民服务暖人心,分忧解难似亲人”的锦旗。这是新生儿家属感谢“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工作人员对孩子落户转院相关事宜的及时办理和帮助。据了解,6月20日中午,刘先生急急忙忙地来到“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他情绪激动,几度哽咽地说不出话来。稍作平复后,窗口工作人员了解到,刘先生的孩子刚刚出生5天,出院回家之后突然高烧不退,病情严重,急需转院到吉大一院治疗。但由于新生儿母亲的户口是外省的,户口本还不在身边,导致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就无法给孩子落户,没有户籍信息就无法办理医保,没有医保也就无法办理转院手续,这环环相扣的要件,说到底是要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得知这一复杂情况后,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沟通,成功为新生儿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但由于《出生医学证明》是当日开具的,新生儿的信息还没有共享到社会资源信息平台,仍旧无法落户。公安部门“一窗通办”工作人员马上将该情况汇报给省公安厅,打通了技术壁垒,开通了绿色通道,实现了吉林省首例非户籍地居民的新生儿当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当天落户。拿到孩子的户口本,“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工作人员立刻为孩子办理了医保登记和医保缴费,刘先生顺利办理了转院手续。通过及时救治,目前,孩子已经痊愈出院。一面锦旗,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承载了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一如既往,秉持初心,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让政务服务有温度更有速度,不断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专栏 联合奖惩动态
    2024-07-31
  • 蛟河市新近推出了“信易游”等一系列激励政策,让蛟河市民和外地游客享受体验。所谓“信易游”,就是由蛟河市选取拉法山、红叶谷两大景区作为试点,为获得“蛟河市民诚信卡”的市民提供景区门票半价优惠。获得“蛟河市民诚信卡”,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国家、省、市级评选的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蛟河人、优秀青年志愿者;2.一、二等功获得者,革命伤残军人;3.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无偿献血2000毫升以上的志愿者;4.上一年度捐赠(折合)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慈善捐赠人士;5.2022—2023年度,获得特定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6.蛟河市获得三等功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目前,蛟河市已经发放“蛟河市民诚信卡”600余人次。此外,蛟河市还制定了多项旅游惠民政策,包括推出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畅游卡。持卡的游客2024年度可免费游览拉法山、红叶谷(庆岭)景区(含梦幻森林),还可以免费参观拉新战斗展览馆、蛟河市博物馆等文化场馆。同时还推出黄金周免费公交线路,外地游客只要凭高铁购票记录,即可免费乘车,从市区往返各大景区。

    专栏 联合奖惩动态
    2024-07-24
  •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近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去年开展了全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已排查治理问题26万余个,约谈问题企业1800余家、行政处罚560余家、清退物业服务企业274家。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多位省人大代表对安徽省物业管理问题建言献策。省住建厅近日给予答复,表示将持续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加快修订《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据介绍,安徽省近年来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开展“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基层主抓、共建共治”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努力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省1.46万余个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含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达94.2%。按照计划,今年底前力争实现物业服务覆盖率、业主自治组织组建率、党组织覆盖率3个100%,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引入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由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落实业主自治权,强化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管。  2023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在芜湖、铜陵召开全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攻坚部署会,集中整治攻坚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已排查治理问题26万余个。全省16个市均出台了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构建以信用管理为主的物业行业监管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应用。指导各地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测评和物业管理工作评估,将测评结果纳入信用管理,强化测评结果应用。对测评发现问题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加快问题整改;对拒不整改、群众意见大的企业,依法处罚或者清退。截至目前,已约谈问题企业1800余家、行政处罚560余家、清退物业服务企业274家。  当前,省住建厅正会同有关部门,围绕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房屋漏水、电梯安全等方面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指导各地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全省已新增停车位51万余个,新增充电接口53万余个;指导各地建立城镇房屋渗漏维修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更新。  在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方面,安徽省开通了“话说物业”平台。通过建立省市“1+16+N”“话说物业”留言平台,在每个住宅小区出入口张贴平台二维码,建立问题快速响应工作机制。据悉,该平台开通以来,全省共受理办结各类投诉建议1.2万余件。同时在全省推广铜陵市经验做法,发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调指导作用,指导各地建立与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机制,从源头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另外,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推动街道落实物业管理纠纷调处责任,分级分类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最大限度把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  按照计划,安徽省今年将加快修订《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进一步明确市县政府事权和各相关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同时配套修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根本上化解物业矛盾纠纷。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和物业服务行为,在指导各地提升住宅小区业委会组建率的同时,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把好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关和审核关,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质量。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任前统一培训、任中定期培训等制度,帮助增强守法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持续开展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举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完善以业主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物业服务质量测评机制,发挥“红黑榜”制度作用,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专栏 联合奖惩动态
    2024-07-04
  • 为实现执行质效整体稳步提升,龙潭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守正创新,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采取三大举措,进一步助推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走深走实。一、强化执行改革先导一是探索“执行改革”新模式。龙潭区人民法院聚焦执行管理体制改革五大任务,扎实推进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在接到《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龙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集中学习,遵循执行工作规律,坚持改革创新思维,确定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坚持日调度、周分析、月汇报,找差距、补弱点、创亮点,确保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部。二是整合“执行管理”新队伍。通过“2+4+N”执行办案模式,即以两个指挥中心为引领,围绕6名执行法官为核心,构建4组专业化执行团队,即普执团队、速执团队、执恢审查团队、执行裁决团队。四个团队分段协同,N名专员共通共联,坚持“简案快执、普案精执、繁案特执”。同时为有效破解执行工作“人案不均衡”矛盾,实行执行员工作机制,由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代理其独立办理简易类执行案件。二、优化“如我在执”路径一是前移执行关口。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充分运用“执前督促+以保促执+ 执前和解”工作模式,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创新失信预告执行改革,对经营主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推行失信预告、限消宽限期制度,切实发挥信用惩戒警示作用,本院已制作失信预告书,形成龙潭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惩戒措施宽限期制度,将本项工作作为试点工作,明确履行时限及不履行后果,督促被执行主体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是设立督执专员,督执专员通过电话方式督促具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全面、具体地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电话确认当事人送达地址,为后续送达环节扫清障碍。三是推行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执行法官与审判法官同频共振,在专业法官会议上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加强沟通协作,一方面提高审判法官判决的可执行性,排除执行障碍;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在审判阶段即要了解审判法官的审判意图,对可能自动履行案件,执行法官提前介入劝导自动履行,对于申请执行但尚未立案案件,审判法官参与执前督促履行。三、深化执行质效密码一是探索“立审执一体化”新赛道。以“立审执一体化”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把执行思维融入到立案、审判全过程。立案阶段,立案窗口主动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提示当事人变更或明确诉讼请求,从源头上减少不可执行之诉;审判阶段,加大判后释法引导工作,不断提高自动履行率。探索建立“执行建议”制度,提升裁判文书确定性和可执行性,努力在审判环节把问题解决。二是构建执行联动新常态。充分发挥“行”“刑”联动作用,与本院刑事审判部门沟通,探讨“执转刑”中具体案件的司法衔接工作,执行局加强与刑事审判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确保执行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健全我院执行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法律制裁力度,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行为。改革添动能,群众得实惠,民众执行更便捷,纠纷解决更高效。下一步,龙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守正创新,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

    专栏 联合奖惩动态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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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21日,胡家冲社区网格员叶号在江边巡江,在淤泥中发现了一部手机,他拿起来发现手机因电量低已经关机,于是将手机带回家中擦拭干净,又放在通风位置晾干。  次日将手机充电后发现还能开机使用,于是他便试图与机主联系,他拨打机主及机主老伴的电话多次,均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无人回复。最后,终于联系上机主的女儿王女士,并约定时间让她到社区来取走手机。  王女士说父亲是早上在江边锻炼时不慎将手机落入江水中,近日长江水位较高,不敢下水去找,索性买了新手机,没想到还能失而复得,非常感谢拾金不昧的好心人。叶号表示谁丢了东西都很着急,所以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失主归还,这是一名社区工作者的职责所在。

    专栏 奖惩案例
    2024-07-26
  • 近日,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医院,发生了一件充满正能量的事件,医院保安人员张国超和陈志坚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并上交了一个遗失的钱包,展现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  在一次日常巡逻中,张国超和陈志坚在门诊大厅的收费室角落发现了一个小包,里面装有数额不小的现金。他们没有犹豫,立刻询问周围患者,但无人认领。两人立即将小包和现金上交至医院总务科,并详细说明了发现失物的过程。  医院总务科接到上报后,迅速采取行动,调取监控录像进行分析,成功找到了疑似失主的患者。经过核实身份信息和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无误后,将小包和现金如数归还给失主,同时提醒其注意个人财物安全。  失主对保安人员的高尚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感谢,并赞扬了医院的安保工作。这一行为不仅体现了医院保安的职业素养,也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温暖了人心。

    专栏 奖惩案例
    2024-07-25
  • 近日晚间,南京秦淮警方接到热心市民报警反映,称在白鹭洲公园门外停车场附近捡到了500元现金,也不见失主返回寻找,需要警方协助寻找失主。接警后,夫子庙警务站迅速响应,巡逻警力火速赶赴现场。  抵达现场后,民警向报警人询问了发现遗落现金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并对其拾金不昧的精神进行了表扬。随后,民警立即返回警务站寻找线索。但事发时间,正值周五,夜晚夫子庙景区人潮涌动,给寻找工作带来困难。民警们没有放弃,逐帧审阅监控录像,终于在一系列模糊的画面中捕捉到了关键线索——这500元现金似乎是从一位活泼小男孩的衣袋中不经意间滑落的。  循着这一线索,民警继续深入追踪,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这名小男孩居住的小区。次日清晨,民警来到该小区,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询问,小男孩的家庭住址终于被准确锁定。  当民警带着失而复得的500元现金出现在小男孩面前时,孩子的脸上瞬间绽放出惊喜与感激的笑容,他兴奋地欢呼起来,连连向民警道谢。站在一旁的母亲笑着回忆道:“昨晚孩子因为粗心大意,在掏口袋时不慎将钱遗失,回家后发现钱不见了,心里别提有多着急了,整晚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现在好了,有了你们的帮助,孩子的心结终于解开了,今晚能安心睡觉了。”

    专栏 奖惩案例
    2024-07-24
  • “我接到电话时才晓得自己的背包掉了,没想到环卫工人一直帮忙看守,真是太感谢了。”  7月20日,泸州市民郭红在电话中向记者说,这份感激之情源于一次意外失物和一次温暖的拾金不昧的善举。  7月15日11时20分左右,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的环卫工人何尚珍在滨江路长江现代城路段进行保洁作业时,意外发现一个背包被遗忘在路边石墩上。  这个孤零零的背包引起了她的注意,她上前检查,发现包内有大量现金和重要证件。  何尚珍联系了公司管理人员,两人共同在现场清点包内物品,发现里面有新生儿资料、户口本、6张银行卡以及7个装有总计1万余元现金的红包。  同时,公司管理人员还在包中找到了郭红的联系方式。  电话接通后,郭红得知了这个让她心惊的消息。  当时,她正带着刚满月的孩子回娘家,在长江现代城超市对面下出租车时,由于物品较多,不慎漏提了那个背包。  “背包里面证件较多,接到电话后我赶紧让家人前往领取。”郭红在电话中说,她非常感谢何尚珍,尤其敬佩她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  “1万元不是个小数目,但不是我的,就要还给人家,换作别人也会这么做。”何尚珍说。  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何尚珍进行表扬。

    专栏 奖惩案例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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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公务员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民政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编办  中央文明办  最高人民法院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审计署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局  统计局  旅游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公务员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18年2月26日

    专栏 联合奖惩备忘录
    2022-07-1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法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医保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林草局、民航局、外汇局、药监局、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 民 银 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 央 组 织 部  中 央 宣 传 部  中 央 编 办  中 央 文 明 办  中 央 网 信 办  最 高 法 院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 然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应  急  部  国  资  委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广 电 总 局  医  保  局  银 保 监 会  证  监  会  林  草  局  民  航  局  外  汇  局  药  监  局  国务院扶贫办  全 国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中 央  全 国 妇 联  中 国 科 协  铁 路 总 公 司  2018年11月21日

    专栏 联合奖惩备忘录
    2022-07-07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大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统计局、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法院、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健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烟草局、移民局、铁路局、民航局、中医药局、煤矿安监局、外汇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在2016年印发的《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完善,联合签署该合作备忘录的修订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 民 银 行  统  计  局  中 央 组 织 部  中 央 宣 传 部  中 央 编 办  中 央 文 明 办  最 高 法 院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安  全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环 境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水  利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商  务  部  卫 生 健 康 委  国  资  委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广 电 总 局  银 保 监 会  证  监  会  粮食和储备局  能  源  局  烟  草  局  移  民  局  铁  路  局  民  航  局  中 医 药 局  煤 矿 安 监 局  外  汇  局  药  监  局  知 识 产 权 局  全 国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中 央  全 国 妇 联  全 国 工 商 联  2018年12月17日

    专栏 联合奖惩备忘录
    2022-06-21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树立科技界广泛认可、共同遵循的价值理念,加快培育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为抓手,切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科技工作全过程,筑牢科技界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价值引领,把握主基调,唱响主旋律,弘扬家国情怀、担当作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大胆突破不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制度藩篱,营造良好学术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坚持久久为功,汇聚党政部门、群团组织、高校院所、企业和媒体等各方力量,推动作风和学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为科技工作者潜心科研、拼搏创新提供良好政策保障和舆论环境。  (三)主要目标。力争1年内转变作风改进学风的各项治理措施得到全面实施,3年内取得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科技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学术道德建设得到显著加强,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汇聚磅礴力量。    二、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四)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艰苦奋斗、科学报国的优秀品质,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以支撑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为己任,着力攻克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的基础前沿难题和核心关键技术。  (五)大力弘扬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坚定敢为天下先的自信和勇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敢于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寻新路径,不畏挫折、敢于试错,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在解决受制于人的重大瓶颈问题上强化担当作为。  (六)大力弘扬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把热爱科学、探求真理作为毕生追求,始终保持对科学的好奇心。坚持解放思想、独立思辨、理性质疑,大胆假设、认真求证,不迷信学术权威。坚持立德为先、诚信为本,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  (七)大力弘扬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静心笃志、心无旁骛、力戒浮躁,甘坐“冷板凳”,肯下“数十年磨一剑”的苦功夫。反对盲目追逐热点,不随意变换研究方向,坚决摒弃拜金主义。从事基础研究,要瞄准世界一流,敢于在世界舞台上与同行对话;从事应用研究,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八)大力弘扬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强化跨界融合思维,倡导团队精神,建立协同攻关、跨界协作机制。坚持全球视野,加强国际合作,秉持互利共赢理念,为推动科技进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九)大力弘扬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打破各种利益纽带和裙带关系,善于发现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敢于放手、支持其在重大科研任务中“挑大梁”,甘做致力提携后学的“铺路石”和领路人。    三、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十)崇尚学术民主。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交流碰撞,倡导严肃认真的学术讨论和评论,排除地位影响和利益干扰。开展学术批评要开诚布公,多提建设性意见,反对人身攻击。尊重他人学术话语权,反对门户偏见和“学阀”作风,不得利用行政职务或学术地位压制不同学术观点。鼓励年轻人大胆提出自己的学术观点,积极与学术权威交流对话。  (十一)坚守诚信底线。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要把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主动发现、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奖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科研项目承担者要树立“红线”意识,严格履行科研合同义务,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严禁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严禁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严守科研伦理规范,守住学术道德底线,按照对科研成果的创造性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反对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对已发布的研究成果中确实存在错误和失误的,责任方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不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咨询评审活动,不在情况不掌握、内容不了解的意见建议上署名签字。压紧压实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审核、科研伦理审查等有关制度和信息公开、举报投诉、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对违反项目申报实施、经费使用、评审评价等规定,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要求的,要敢于揭短亮丑,不迁就、不包庇,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十二)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深入科研一线,掌握一手资料,不人为夸大研究基础和学术价值,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不得向公众传播。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参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科研人员要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要全时全职投入攻关任务。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1项。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擅自变更工作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兼职要与本人研究专业相关,杜绝无实质性工作内容的各种兼职和挂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学术管理,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要开展实证核验,加强核实核查。科研人员公布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研进展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推广转化科技成果不得故意夸大技术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不得隐瞒技术风险,要经得起同行评、用户用、市场认。  (十三)反对科研领域“圈子”文化。要打破相互封锁、彼此封闭的门户倾向,防止和反对科研领域的“圈子”文化,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抵制各种人情评审,在科技项目、奖励、人才计划和院士增选等各种评审活动中不得“打招呼”、“走关系”,不得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一经发现这类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评审等资格。院士等高层次专家要带头打破壁垒,树立跨界融合思维,在科研实践中多做传帮带,善于发现、培养青年科研人员,在引领社会风气上发挥表率作用。要身体力行、言传身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走近大中小学生,传播爱国奉献的价值理念,开展科普活动,引领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业。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良好科研生态   (十四)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政府部门要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树立宏观思维,倡导专业精神,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制定政策、创造环境、为科研人员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上。坚持刀刃向内,深化科研领域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建立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优化项目形成和资源配置方式,根据不同科学研究活动的特点建立稳定支持、竞争申报、定向委托等资源配置方式,合理控制项目数量和规模,避免“打包”、“拼盘”、任务发散等问题。建立健全重大科研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确定重大创新方向要围绕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广泛征求科技界、产业界等意见。对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应充分开展前期论证评估。建立完善分层分级责任担当机制,政府部门要敢于为科研人员的探索失败担当责任。  (十五)正确发挥评价引导作用。改革科技项目申请制度,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让最合适的单位和人员承担科研任务。实行科研机构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稳定支持力度,反对盲目追求机构和学科排名。大幅减少评比、评审、评奖,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不得简单以头衔高低、项目多少、奖励层次等作为前置条件和评价依据,不得以单位名义包装申报项目、奖励、人才“帽子”等。优化整合人才计划,避免相同层次的人才计划对同一人员的重复支持,防止“帽子”满天飞。支持中西部地区稳定人才队伍,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挖人才。  (十六)大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加快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在线申报、信息共享。大力解决表格多、报销繁、牌子乱、“帽子”重复、检查频繁等突出问题。原则上1个年度内对1个项目的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强化合同管理,按照材料只报1次的要求,严格控制报送材料数量、种类、频次,对照合同从实从严开展项目成果考核验收。专业机构和项目专员严禁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围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创新主体要切实履行法人主体责任,改进内部科研管理,减少繁文缛节,不层层加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前提下,免除追究其技术创新决策失误责任,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等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予以减责或免责。    五、加强宣传,营造尊重人才、尊崇创新的舆论氛围   (十七)大力宣传科学家精神。高度重视“人民科学家”等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精神宣传,大力表彰科技界的民族英雄和国家脊梁。推动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系统采集、妥善保存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深入挖掘所蕴含的学术思想、人生积累和精神财富。建设科学家博物馆,探索在国家和地方博物馆中增加反映科技进步的相关展项,依托科技馆、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工程纪念馆(遗迹)等设施建设一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  (十八)创新宣传方式。建立科技界与文艺界定期座谈交流、调研采风机制,引导支持文艺工作者运用影视剧、微视频、小说、诗歌、戏剧、漫画等多种艺术形式,讲好科技工作者科学报国故事。以“时代楷模”、“最美科技工作者”、“大国工匠”等宣传项目为抓手,积极选树、广泛宣传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典型。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中学编排创作演出反映科学家精神的文艺作品,创新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手段。  (十九)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主流媒体要在版面设立专栏专题,打造科技精品栏目。加强科技宣传队伍建设,开展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科学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网络和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扩大传播范围。    六、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对科技工作者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把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细化政策措施,推动落实落地,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部署。科技类社会团体要制定完善本领域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学风教育,发挥自律自净作用。各类新闻媒体要提高科学素养,宣传报道科研进展和科技成就要向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核实,听取专家意见,杜绝盲目夸大或者恶意贬低,反对“标题党”。对宣传报道不实、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媒体、涉事单位及责任人员应及时澄清,有关部门应依规依法处理。  中央宣传部、科技部、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要会同有关方面分解工作任务,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办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军队可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专栏 联合奖惩备忘录
    2022-06-15